为认真落实湖北省委、省纪委工作部署,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印发<关于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发[2018]37号)和省纪委《关于印发<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19年行动举措>的通知》(鄂纪发[2019]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落实省委、省纪委关于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文件要求,重点整治庸政懒政、文山会海、过度留痕、调研走秀、检查考核数量多、工作群和政务APP滥用等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坚决查处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只挂牌不服务,以及“弄虚作假”落实任务等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行为,并公开通报曝光。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建章立制,将整治成果及时转化为制度规范,不断建立健全改进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强化教育引导,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纪律意识,自觉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校园政治生态。
工作措施及完成时限
(一)压实主体责任
1. 按照文件要求,协助校党委制定实施《中共湖北医药学院委员会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具体措施》,明确整治重点、措施和责任单位,作好工作部署。
完成时限:2019年4月15日前
2. 组织全校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二级单位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自查自纠,列出具体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认真整改。
完成时限:2019年7月15日前
(二)强化群众监督
1.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思想发动,畅通举报渠道,鼓励支持广大师生积极举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党政职能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的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校纪委。
完成时限:4月30日前完成思想发动
2.校纪委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快速处置,其中,涉及中层正职干部的问题线索处置按照规定上报省纪委,做到凡件必查。对典型问题及时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狠抓责任落实
1. 按照《中共湖北医药学院委员会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具体措施》文件的责任分工,有关责任单位要细化强化措施,切实做好问题的治理。
2.校纪委要履行监督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对有关责任单位履行治理职责不力、走过场、假整改,以及问题线索不及时移交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开展考核评议
1.结合宣教月活动,开展作风问卷调查和作风评议,及时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动态,突出重点抓整改。对排名后三位的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完成时限:2019年5月
2.开展一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工作,对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二级单位落实上级和学校决策部署,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干部履职担当情况进行督察,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五)把好选任干部意见回复关
坚持政治观、廉洁关、作风关并重,对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向校党委和组织部门反馈。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1.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及时规范处置问题线索,精准问责,慎重问责,实现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效果。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被举报不实的干部澄清正名,充分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切实认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极端危害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正风肃纪、反对“四风”的首要任务、长期任务,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二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负首责、总责。党员领导干部要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抓整改、转作风,发挥头雁效应。
(二)注重氛围营造。在校园网设立宣传栏,结合宣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宣传,及时传达上级和校党委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部署,适时报道学校整治工作动态,挖掘宣传先进,曝光典型案例,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强监督检查。校主体责任办公室、校纪委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对整治工作的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在成效。
中共湖北医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