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问:王书记,我想尽快干出成绩让领导看到,近期打算把资金都用在“短平快”项目上,这样可行吗?
答:这种想法和做法不可行。党员干部想干事、肯干事的上进心值得肯定。但如果为急于出成绩、捞政绩,就集中资金搞“短平快”项目,重显绩、轻潜绩,甚至寅吃卯粮、透支未来,这种行为就是典型的急功近利、政绩观错位的表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还要从重或者加重处分。这类行为,看似短期出彩,实则违背发展规律、留下发展隐患、损害群众利益、贻误事业发展,必须从思想根源上坚决摒弃。
问:只要项目能很快搞成落地,就算“短平快”也不违纪吧?
答:这种认识是片面的且存在纪法风险。判断是否违纪,关键不在于项目落地见效的快慢,而在于是否符合客观规律、是否劳民伤财、是否脱离群众需求、是否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如果是聚焦群众急难愁盼、补齐发展短板、抢抓发展机遇的快干实干项目,符合新发展理念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理应鼓励支持;但如果是以博取眼球、积累个人政治资本为目的,脱离实际、劳民伤财,搞华而不实的 “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那就是严重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