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纪委第八监督检查室在《关于进一步强化高校疫情防控监督的工作提示》中列举了我省一高校因疫情防控不力,相关干部被追责问责的案例,对于做实做好我校疫情防控工作具有很强的警示教育意义,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专此编发,以案为鉴,以案肃纪。具体案情如下:
我省一所高校1名学生编造事由、隐瞒行程,给学校造成较大疫情防控风险,导致校园封控4小时,全体师生开展核酸检测,7名学生集中隔离,70名学生居家隔离,学校根据规定给予该学生留校察看处分。经该校纪委调查、纪委委员全体会议研究并报校党委批准,给予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辅导员李某党内警告处分,对学院党总支书记王某予以诚勉。
该案例反映出少数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麻痹思想,工作作风不实,管理存在风险隐患。当前,全国本土聚集性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疫情防控正处于“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关键时期,请全校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教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坚决克服认识不足、准备不足、工作不足等问题,坚决巩固疫情防控成果;要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增强谨慎之心,以案例为鉴,吸取教训、查漏补缺,严格落实好闭环管理。学校纪委将按照省纪委要求,切实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盯紧疫情防控重点工作、重点环节、重要岗位,发现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从快予以严肃处理。(案例来自湖北省纪委发布高校疫情防控工作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