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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监督的工作提示

发布日期:2022-04-18    作者:     来源: 湖北医药学院纪委    点击:

各分党委、药护学院党委、各单位(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学校各项疫情防控部署和工作安排,维护全校师生员工生命健康和校园安全,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监督的工作要求,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最新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持之以恒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当前国内本土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社区爆发和外溢风险极高,疫情输入校园风险极大。各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严格按照社区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安排,压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一把手”政治责任,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扎实有力做好各项常态性防控。

三、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各单位(部门)要在做好自身防控、严格落实防疫规定的基础上,要紧盯校门进出口、食堂餐饮、快递收发、项目工地、经营商户等公共场所、重点部位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到位;要聚焦聚集性活动管控和学生思想动态管理,聚焦防输入各环节的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及时堵塞漏洞,及时消除隐患。

四、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纪律、保密纪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并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一线。各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要始终把严明的纪律贯穿于疫情防控全过程,坚决纠治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校纪委将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疫情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对落实防控措施行动迟缓、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失职失责等导致疫情失控的责任人严肃查处,并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