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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简介


发布日期:2023-10-09 作者: 来源: 湖北医药学院纪委 点击:

中共湖北医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校纪委”)与湖北省监察委员会驻湖北医药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以下简称“监察专员办公室”)合署办公,校纪委依据党章规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监察专员办公室依照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根据省监委授权,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内设综合室、纪检监察室和案件审理室,各室主要职责为:

(1)综合室:检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情况;承担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日常工作;受理信访举报及控告申诉事项;负责问题线索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党纪宣传教育和廉洁教育。

(2)纪检监察室:负责督促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承办有关党组织、党员干部涉嫌违纪问题的函询谈话、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工作;检查作风建设及规定执行;负责监察对象一般职务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

(3)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党纪、政务案件,承办申诉案件复议复查、党纪政务处分及执行工作;做好干部廉政档案、执纪执法档案管理工作等。